组织机构
大赛组委会机构组成:
亚太建筑师与室内设计师联盟(IAI)、亚太室内设计双年大奖赛组委会、杭州西湖国际博览会组委会、中国(杭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组委会
支持机构:国际室内建筑师设计师团体联盟(IFI)、亚太空间设计师联合会(APSDA)
承办机构:上海凯科商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友情支持:马来西亚堪舆协会、中华室内装修专业技术人员学会、新加坡室内设计师协会、马来西亚室内设计师协会、印尼室内设计师协会、韩国室内设计师协会、国际室内装饰设计协会、DMU设建联盟等
媒体支持:
《id+c室内设计与装修》《Interior Design China 》《in DESIGN室内装饰》《现代装饰》《宁波装饰》《装饰设计师》
大赛主题
中国风---中国元素 现代表现
参赛类别
一、商业空间
各种商业空间,如专卖店、零售商店、美容沙龙、美体中心、迪斯科舞厅、 卡拉OK包房、机场休息大厅、戏院和电影院等。
二、餐馆空间
各种样式餐饮店、餐饮娱乐区等。
三、酒吧空间
各种样式酒吧, 休闲娱乐区,酒店大堂吧等。
四、酒店空间
所有的酒店相关设施,如各类商务酒店、都市酒店和度假酒店等。酒店类别认定的标准是室内建筑设计项目必需包括客房,大堂和咖啡厅等空间。
五、住宅空间
各类居住空间,包括别墅,大居室、阁楼和小公寓等。
六、方案类
不分任何类别的设计方案。
大赛作品展
1、首站展览地点:中国浙江省杭州市
2、展示时间:2009年10月16日-19日
3、展示地点:杭州市和平国际会展中心
展示形式
1、 亚太各参赛国家或地区作品展示专区
2、 国际知名设计团队展示专区
大赛议程
一、启动时间
2009年3月23日,于香港举行大赛启动仪式,并举办新闻发布会。
二、作品征集
1、征集时间:2009年3月23日
2、截止日期:8月15日
3、邀请参赛对象:
2008亚太室内设计双年大奖赛参赛设计师,中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印度、新加坡等亚太各国专业设计师
三、评审形式
由国际国内设计权威、著名学者教授组成大赛评审团,严格按照奥斯卡评奖形式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终审两轮公正评审,评审结果由评审团主席封缄,最后于2009年10月17日的“中国风”颁奖典礼现场正式对外公布评审结果。
四、颁奖典礼
2009年10月17日杭州西湖国际博览会、中国(杭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开幕期间,举行盛大颁奖典礼。由现场颁奖嘉宾启封大赛评审结果,并向获奖设计师颁发荣誉证书。
五、展览
邀请赛作品在2009年10月16日-19日杭州西湖国际博览会、杭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期间,按国家和地区专题展出,同期举行获奖设计师交流以及专家点评等现场活动。
六、作品集及巡展
所有参赛作品制作成册,在中国及亚太地区发行。获奖作品将在中国及亚太各国巡回展出。
七、 评审规则
1、 原创性
2、 空间策划
3、 节能性
4、 环保性
5、 功能性
6、 美观性
参赛细则
一、参赛需提供以下文件
1、按照要求填写完毕的参赛登记表
2、参赛作品的设计说明文字
3、打印的参赛平面设计图(A4)
4、打印的参赛作品图片(A4,最多10幅图片)
5、设计师个人或团队数码相片
6、所提供参赛作品的设计时间必须为2008年1月之后
包括上述数据以JPG格式在内的CD-ROM光盘一式两份,其中设计说明以word文档形式,图片要求不低于350dpi。
二、参赛报名费
1、国际参赛设计师 150美金/每件作品
2、中国内地参赛设计师 800人民币/每件作品
三、因参赛发生的交通、通讯、邮寄等费用由参赛设计师自理
四、允许参赛者以团队名义参赛。
五、允许每个参赛者提供多份作品参评,但每份参赛作品均需提交包含上述内容的参赛材料。
六、主办方将对参赛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完整、不正确或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参赛材料将视为无效或作废,举办方有权取消任何未能提交完整参赛材料或者提交的参评材料不符合
本规则要求的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七、参赛者在提交作品时,请选择所属的类别,无法确定,或项目功能无法归属在现在的类别时,可由评委决定其所属类别。
八、权利义务
1、所有参赛者享有同等参与评奖、监督、建议的权利,组委会负有被监督、听取建议的义务。
2、所有参赛者有义务无偿授权组委会传播、展览、出版参评产品。
3、所有参赛者不得要求组委会退回所提交的参评数据,不向大奖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组委会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
4、如未能评选出合适的参评作品,组委会保留不颁发任何一个奖项的权利。
5、参赛者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大赛的全部责任,如发现参赛者、参评作品有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形,组委会有权在大赛任一阶段取消其参评资格,收回其所获奖项,由此造成举办方损失的,一概由参赛者承担。
6、除本规则另有明确规定外,就参评材料提交、展览、公示、宣传与出版等一切事项,参赛者均无权向举办方主张获得任何补偿、对价、报酬、费用承担的权利,亦无权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权利或分享举办方因相关活动所获取的任何权益、收益。
7、参赛者完全有权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本次大奖,但一旦参加本次大奖的任何一个环节或全部,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完全接受包括本规则及其解释在内的各项条款。
8、报名参加本次大赛的参赛者,凡符合IAI联盟会员准入资质的,IAI联盟将自动吸收其成为相应等级会员,并享有以下各项优惠活动:
a)首年会费全免(即自下一年度按照相应的会员类别缴纳会费);
b)该会员在今后参加任何由IAI联盟主办的大赛时,享有对折优惠;
c)IAI联盟所提供的各项优惠活动;
报名参赛时未达到IAI联盟会员资质的参赛者,若在比赛中获得任何奖项,IAI联盟都将自动吸收其成为IAI联盟相应等级会员,并同样享有以上优惠权利。
争议处理
1、如参赛者之间因参评事宜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如果各方无法自行解决争议,则组委会可以居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各方自行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如其他方对参评作品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赛者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举办方因此而被卷入纠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参赛者承担。
3、本大奖在征集、参评、展示、宣传等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均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生效与解释权
1、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主办单位。
2、本规则2009年3月23日起生效。
奖项设置
一、评审团特别奖(3名)
二、各参赛类别各设置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
三、亚太十大新锐人物奖(10名)
四、荣誉奖(30名)
评审成员
评审团主席
邢同和---教授级专家、2010世博会建筑研究中心主任、亚太建筑师与室内设计师联盟中方主席、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总设计师
初审评委
1.陈光雄(中华台湾)---台湾圆境建筑联合设计事务所 总监、陈光雄建筑规划研究室主任、中华台湾室内设计协会高级顾问、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大师班博士生导师、教授
2.刘家仲(中国)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中国室内设计学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有成就室内设计专家
3.来增祥(中国)---同济大学建筑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一级注册建筑师、俄罗斯国家资质建筑师。上海市人民政府建设中心专家组成员。
4.方振华(中国)---香港室内设计协会前主席,中国陈设艺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酒店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美术学院特聘教授,中国苏州大学特聘教授,2000年英国杰出艺术及设计师,2005年设立中国(方振华:最具创意奖),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
终审评委
1.Shashi Caan--IFI 国际室内建筑师与设计师联盟当选主席 (2009-2011)、 Shashi Caan Collective协会创始人,美国纽约室内设计专修学院前任院长
2.Perry NG--亚太最具权威室内设计团体组织-APSDA现任主席
3.克劳德•伯鲁必--IFI前任主席、加拿大室内设计协会前任主席,IAI亚太建筑师与室内设计师联盟现任主席
4.约瑟夫•罗萨--美国著名设计大师、芝加哥艺术学院建筑与设计中心总监 教授
5.罗伯逊夫人--美国设计学科国家级和国际级带头人、包豪斯美国传承学校-伊利诺亚大学理工大学建筑学院院长(IIT)
6. 米基.奥博斯菲尔德--美国著名室内设计杂志i4Design总编
“中国风”注解
中国风亦即中国风格,什么是中国风格?在我们的理解,中国风格应该是一种建立在中国文化和东方生活方式基础上的,并适应中国在全球经济发展趋势方向的企业和产品整体形象,而挖掘中国文化中的精髓,并顺应世界经济技术发展的时尚审美设计潮流,建立起适合创造和维护这种形象而进行设计的体制和环境,是塑造中国风格的关键。
注: 参赛作品除了能够表现中国风格的设计元素外,也包含体现在作品的陈设设计、家具设计等方面,只要能够在作品中传递某种中国元素,并且在不同的空间和不同的设计风格中融合中国元素即可符合入选要求。
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广元西路45号交通大学慧谷大厦618室
电话:+8621-62821128
传真:+8621-62820584
邮箱: iai_cs2009@yahoo.com.cn
网址: www.iai-ap.org
联系人:王先生、戴小姐、徐小姐
邀请赛指定账号:
银行:上海银行襄阳支行
账户:上海凯科商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6887-00500290113
账号2: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广元路支行
收款人:王菊妹
账号:1215499980110470956